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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筹款教育基金
Last Updated (Wednesday, 20 May 2009 15:22)Written by AdministratorWednesday, 20 May 2009 15:20
本校将订于23/5/2009至15/6/2009筹募建校基金。本校发动全体师生征求各界善心人士的热心捐助与鼎力支持,恳切呼吁各界善心人士慷慨解囊、给予本校支持。捐款票卷可分为RM5、RM10与RM50三种。
本校每年举行筹募建校基金的目的主要有三:1. 培养学生爱校精神。2. 让学生体验实际生活。3. 筹募学校发展基金。
本校校长王增文表示,中华儿女脚下所踩着的每一块砖,头上所顶着的每一块瓦,都裹着各界善心人士无私的大爱与祝福。多少年来,中华儿女不惜烈日风雨,奔走于大街小巷,筹款活动早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筹款活动是中华儿女中学生涯中的一门必修课。这一切不为什么,只为回馈母校的培育之恩,只为中华文化的传承。难能可贵的是,学生家长亦因了解学校处境,认同学校的做法,也欣然接受并鼓励其子女踊跃出外筹款。
王校长促请各界给予支持,公众人士若有任何疑问,欢迎拨电垂询本校,电话:03-33728632。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赞助华校教职工子女暨赞助多名子女就读本校简则
Last Updated (Thursday, 14 May 2009 11:05)Written by itc asistantThursday, 14 May 2009 11:04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赞助华校教职工子女暨赞助多名子女
就读本校简则
| 1. | 宗旨: | 1.为华社培育人才,鼓励本校教师与职工,或华小教师为子女报读本 校,在学术领域中继续奋发上进,力争上游,使成为华教之优秀人 才; 2.鼓励本校家长将两名以上子女送来本校就读。 |
| 2. | 经费来源: | 董事会 |
| 3. | 名额: | 1.赞助本校教职工子女名额不限,唯须符合申请条件。 2.赞助华小教师子女名额每年以2名为限,且须符合申请条件。 3.赞助本校家长多名子女名额不限,唯须符合申请条件。 |
| 4. | 申请资格: | 1.受惠者父或母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师或职工,或华小在职教师,已离职 或已退休者则不具申请资格(如有需要,可提出申请,本小组酌情 处理)。或 2.申请赞助多名子女者,其受惠者必须有两名兄姐是本校在籍学生,家 境清寒者优先处理。 3.承第1条,不具血缘关系之监护人,或法定父或母资格者,不在考虑 之内。 |
| 5. | 赞助范围: | 在学期间豁免全年学费。 |
| 6. | 申请手续: | 1.申请者必须向事务处索取申请表格,每份表格收取RM1.00工本费。 2.填妥申请表后,随表附呈小学六年级成绩单副本、UPSR成绩副本, 及报生纸副本。上述证件副本须经原校校长签署为证。 3.申请表须经家长签署,直接送呈事务处。 4.华小教师必须附呈在职证明书,本校教职工则免。 |
| 7. | 申请截止日期: | 每年1月15日。逾期者恕不受理。 |
| 8. | 审核: | 1.申请赞助多名子女者,则由本小组成员与班导师登门访问家长,了解 家长意愿及经济状况后记录在案,供本小组参考。 2.由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小组召开审查会议,经讨论及批准后,方 正式公布受惠者名单。 |
| 9. | 其他 |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必须由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小组讨论修订,并由董事会通过,方为有效。 |
2009年5月11日重订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助学金简则
Last Updated (Thursday, 14 May 2009 11:03)Written by itc asistantThursday, 14 May 2009 11:03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助学金简则
| 1. | 宗旨: | 1.为华社培育人才,勉励本校家境清寒且品学兼优之在籍学生,在学 术领域中继续奋发上进,力争上游,使成为华教之优秀人才; 2.鼓励家境清寒之家长将其品学兼优之子女送入本校接受母语教育。 |
| 2. | 经费来源: | 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 |
| 3. | 申请类别: | 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1.学费全免; 2.学费半免。 |
| 4. | 名额: | 每年20个学费全免名额。校方可根据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将一个全免名额拆分成两个半免名额,以利惠更多申请者。情况特殊者则酌情处理。 |
| 5. | 申请资格: | 凡本校在籍清寒学生,家庭总收入低于RM1,500者,其学业总平均达六十分或以上,操行乙等或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1.学习态度勤勉,且热心本校活动者。 2.家庭突遭变故而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情况者,如天灾人祸、父母离异、 双亲其中一方身患重疾或逝世、或发生意外无法工作等。 |
| 6. | 申请手续: | 1.申请者必须通过班导师向本校事务处索取申请表格,每份表格收取 RM1.00工本费。 2.填妥申请表后,随表附呈上学年成绩复本、UPSR成绩副本、父母或 负担申请人教育费者相关资料,如公积金结单、所得税表格、房租 收据、支出单据、水电单等。 3.必须由当地村长、原校(小学)校长、社团领导人、本校家教理事, 或董事签署为证。 4.申请者必须填上班导师姓名,由班导师送至前任班导师处撰写评语, 再由班导师送呈事务处。 5.初中一新生申请者,则由本小组成员与班导师登门访问家长,了解情 况后记录在案,供本小组参考。 |
| 7. | 申请截止日期: | 每年1月15日。逾期者恕不受理。 |
| 8. | 审核: | 由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小组召开审查会议,经讨论及批准后,方正式公布受惠者名单。 |
| 9. | 附带条件: | 受惠者必须与校方签订契约书,并同意下列各项规定: 1.学期中成绩或操行表现欠佳者,学校有权中止其资格。 2.自动成为学校工读生,协助校内之事务工作,发挥爱校精神。 3.必须接受校方委派申请地方上社团之助学金。倘若申请获准,所得 助学金款项必须悉数归还校方。 4.在工读期间必须接受学校之培训及工作评鉴,倘若行为表现不佳者, 校方有权中止其资格。 |
| 10. | 其他 |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必须由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小组讨论修订,并由董事会通过,方为有效。 |
2009年5月11日董事会修订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奖学金简则
Last Updated (Thursday, 14 May 2009 11:04)Written by itc asistantThursday, 14 May 2009 11:01
巴生中华独立中学奖学金简则
| 1. | 宗旨: | 为华社培育人才,鼓励华小学术优异之毕业生报读本校,在学术领域中继续奋发上进,力争上游,使成为华教之优秀人才。 |
| 2. | 经费来源: | 董事会 |
| 3. | 对象: | 应届初中一新生(仅限巴生中华小学、中华女校、启明小学、班达马兰A校、班达马兰B校,及港口青年小学) |
| 4. | 申请资格: | 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UPSR考获5A或以上; 2.操行甲等。 |
| 5. | 推荐方式: | 1.本校将联络有关小学,并送呈简章及申请表格。 2.上述指定小学校长每年可以推荐至多2名优异学生。 |
| 6. | 评估: | 凡已受惠学生之学年总平均达75分或以上,且操行甲等,来年升班以后,仍可继续享有奖学金优惠,唯有关学生必须向本校事务处索取申请表格,每份表格收取RM1.00工本费;填妥后,随表格附呈上学年两个学期成绩单副本,经过班导师推荐与审查,然后送呈事务处。 |
| 7. | 申请截止日期: | 1.应届初中一新生必须于每年的12月15日向校方提出申请。逾期者恕 不受理。 2.在籍学生欲继续申请者,必须于每年1月15日之前向校方提出申请。 逾期者恕不受理。 |
| 8. | 审核: | 由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小组召开审查会议,经讨论及批准后,方正式公布受惠者名单。 |
| 9. | 其他 |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必须由越雅山清寒子弟教育基金小讨论修订,并由董事会通过,方为有效。 |
2009年5月11日重订
《凭着这颗心》新书推介礼
Last Updated (Tuesday, 30 November 1999 08:00)Written by itc asistantTuesday, 21 April 2009 15:45
本校为配合该校100周年校庆系列庆祝活动,将于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早上9点20分至11点30分于本校室内篮球场举行《凭着这颗心》新书推介礼。
《凭着这颗心》是马华著名作家甄供继《华教春雷林晃昇》之后的另一部报告文学。此书以20世纪80年代吉兰丹中华独立中学与巴生中华独立中学的复兴运动为题材,为所有关心华文教育发展事业的有心人士揭封掀盖,娓娓道来一段鲜为人知,但却足以震撼人心的往事。在笔者那朴实无华、不经雕琢的文字引领下,读者将在这血泪斑斑的史册中窥见华教斗士们在推动华文教育时的艰辛与付出。
本校将邀请此书作者甄供以及多位参与当年复兴该校的华教前辈出席,与本校全体师生分享这一段历史,期望昨日这段“以血泪和激情交织而成的沧桑历史”能化作他日的激情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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